清代医中奇人
不 得 见 血 止 血
临床上对于出血证的治疗,多以见血止血为常法,如清代唐宗海《血证论》中说:“血之原委,不暇究治,惟以止血为第一要法。”
但也有医家,如明代的盛启东,就在《医家秘旨》中明确提出“见血休止血”的告诫。高鼓峰用医案说明,出血证,特别是妇女的产后恶露、月经崩漏等,不能见血止血,应当追究出血根源,如有瘀血留著,甚至可用活血法治之。
妇人产后恶露不尽,至六七日,鲜血奔注,发热口渴,胁痛狂叫,饮食不进,或用四物汤调理,或用山楂、青皮、延胡索、黄芩等行血药,卒无一效。予至,见诸医议论纷纭,无一确实。
细切其脉,洪大而数。予曰:此恶露未尽,留泊血海,凡新化之血,皆迷失故道,不去蓄利瘀,则以妄为常,曷以御之。遂以醋制大黄一两,生地黄一两,桃仁泥五钱,干漆三钱,浓煎饮之。
或曰:产后大虚,药毋过峻否?予曰:生者自生,去者自去,何虚之有。第急饮之,果熟寐竟夜。次早下黑血块数升,诸病如失矣。复用补中益气调理而安。(《四明医案》案9)
按
鲜血奔注,说明出血量大,多数医家会考虑用见血止血之法,多采用苦寒收涩的止血药,然而有时效果并不显著。高鼓峰认为,出血如果一味止血,就会瘀血不去,新血不生,“不去蓄利瘀,则以妄为常,曷以御之”。此时用大黄、桃仁等止血,实合大禹疏浚治水之意,有因势利导,不止自止之妙。
不 得 见 汗 止 汗
出汗首先为人体的生理现象,如在天气炎热、穿衣过厚、饮用热汤、情绪激动、劳动奔走等情况下,出汗量增加,都属正常生理调节现象。而在感受表邪时,出汗又是驱邪外出的一个途径,外感病邪在表,需要发汗以解表。所以,临床上对于汗症的治疗,普通医生多采用止汗之法,而高鼓峰认为,不得见汗止汗,应当追究出汗根源,求因治本。
桐乡曹献扆室人,十一月病疟,发则头重腰痛,寒从背起,顷之壮热烙手,汗出不止。予曰:此太阳经疟也,用大青龙汤。
献扆曰:病来五六日,委顿甚矣,且病者禀素怯弱,又他医言有汗要无汗,带补为主,今汗如此,而子复用此药,恐不能当。予笑曰:第服此,其病自除。当晚汗犹未止,进一大剂即熟睡,次日不发,逾日以补中益气调理而痊。(《四明医案》案8)
按
本案原有“汗出不止”之症,故他医言“有汗要无汗”,即以“见汗止汗”之常法治疗,用补法收汗止汗。高鼓峰信守己见,不被“汗出不止”迷惑,坚持辨证求因,反而用含麻黄、桂枝发汗之药的大青龙汤治疗,邪去而安,即大获疗效。
不 得 见 热 清 热
自《素问·至真要大论篇》提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治则,“热者寒之”即成为治疗热性疾病的常法。直到金元时期,李杲提出内伤发热可用“甘温除热法”治疗,丰富了中医对热性疾病的治法。至元时朱丹溪又提出“滋阴降火法”治疗阴虚发热,清代王清任提出“活血化瘀法”治疗瘀血发热,弥补了《内经》的不足,使中医理论不断向前发展,“不得见热清热”也成为粗工与高手的区分线。
一妇患内伤症,值孕八个月,身体壮热,口渴,舌胎焦黑,医用寒凉治之。予曰:无论内伤,即麻黄桂枝症,也须先安胎,后攻邪。
今两手脉数大无伦,虚热盛极,乃复用寒凉,阳受阴逼,其能久乎。投以滋肾生肝饮,一剂热退,继用补中益气汤而愈。(《四明医案》案14)
按
身体壮热、口渴、舌苔焦黑,都是热证的表现,常法当是“热者寒之”,也是符合《黄帝内经》之旨。但高鼓峰诊断此症为内伤证,属内伤发热,所以当用补中益气汤治之。
但考虑证见壮热、口渴、舌苔焦黑、脉见数大无伦,是阳邪燔灼,脉已无阴。此时不能遽投参芪升补之剂,否则阳火愈旺,而阴愈受伤。故先以滋肾生肝饮甘温滋润以救阴,继用补中益气汤而愈。高氏不囿于经旨常法,坚持辨证求因,终以甘温之法退热证。
不 得 见 酸 制 酸
临床上有反酸、烧心的患者,容易陷入“胃酸过多”的误判之中,由此导致的滥用碱性药制酸,使胃炎患者即使有时症状减轻,病情却步步加重。
实际上,反酸并不能说明胃酸过多,通常为胃气上逆的表现。胃烧心感也极易被误判为胃酸过多,换个说法也许更为合适,即“胃酸反噬”。
杭人沈孟嘉妻,患吞酸膈痛屡年矣,肌肉枯削,几于绝粒。予诊之,六脉细数,此肝木乘脾土也。
先投六君子汤加炮姜,十余剂觉吞酸减半。继用补中益气汤加半夏、炮姜,十余剂而吞酸尽去,膈痛亦除矣,次用归脾汤倍加木香、炮姜,吞八味丸而愈。(《四明医案》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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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认为,木曰曲直,曲直作酸,故凡酸症,悉属肝木,以酸为木气也。普通医生用“以酸制酸”为常法,通常会加以瓦楞子、海螵蛸之类制酸药,以致胃酸过于抑制,反至加重病情。高鼓峰从六脉细数中,看出此为肝木乘脾,用六君补中等剂,以培脾土,并加炮姜之辛,以制肝木之酸,复用归脾八味,补火生土,以善其后。
不 得 见 秘 通 秘
便秘为常见之病证,汉代张仲景对便秘的治疗,有承气汤的苦寒泻下、麻子仁丸的养阴润下、厚朴三物汤的理气通下以及蜜煎导诸法。
直至金元医家李东垣,指出治疗便秘不可妄用泻药,如《兰室秘藏·大便结燥门》谓:“大抵治病,不可一概用巴豆、牵牛之类下之,损其津液,燥结愈甚,复下复结,极则以至引导于下而不通,遂成不救。”高鼓峰医案更是用生死教训来说明“不得见秘通秘”。
范中行自省归石门,感冒风寒,又过于房劳,发热昏闷。医以为伤寒也,羌活、柴胡,投之不应;又以为阴症也,肉桂、木香,投之又不应。热且愈甚,饮食俱废,舌黑如炭,八日不便。
医正议下,予往诊之。脉细数而沉,因语之曰:阴亏甚矣,胃气将绝矣,非温和甘润之剂,弗能救也。急以左归及滋水清肝等药,重加参、芪服之。他医以为不大便,奈何议补?予曰:子以为承气症耶?误矣。
第服药自得便。至第四日果下黑矢升许,热退,舌亦红润,但尚未进食,病家犹以用补为嫌。予慰之曰:本内伤症,一补中益气疗之足矣。无奈粗工杂投,胃气转伤,不能即复,今以药补之,以稀粥调之,不过数日,自然知味,公等勿忧。
病家不信,另延一医,重用承气汤,服至二剂,不得便,病势反剧。无颜再恳予,往禾中延薛楚玉。楚玉至,病家叙述病情及用药次第。楚玉曰:既用熟地而便,效可知矣,何至举将收之功而弃之耶?今无能为矣。逾数日果殁。病家目楚玉为予党,究不之信。嗟夫!举天下学问之人,而尽目之为党,为彼之医,不亦难乎?(《四明医案》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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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过程中,病人出现八日不便的症情,众医以“见秘通秘”之常法,商议以承气汤法治疗,高鼓峰则认为本为内伤症,应当用补中益气汤足以治疗。
无奈病人家属以补为嫌,而粗工之医,见便秘则以通便之法,乱投攻下之药,损伤胃气;加之病人家属毫无定见,患者又犯房劳,加重内伤,自就死地。该案以生死教训,说明了“见秘通秘”的危害。
不 得 见 滞 通 滞
痢疾是因外感时行疫毒,内伤饮食而致邪蕴肠腑,气血壅滞,传导失司,以腹痛腹泻,里急后重,排赤白脓血便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具有传染性的外感疾病。古代亦称“肠游”、“滞下”等,含有肠腑“闭滞不利”的意思,故常以祛邪导滞为常法,即“见滞通滞”之法。高鼓峰认为治滞下当调气不当破气,当和血不当利血,反对“见滞通滞”,可引为治痢之要旨。
石门镇朱殿臣,病痢,日逾百余次,身发热,饮食不进。殿臣以平日所用药示予,率皆槟榔、大黄之属。予曰:此破气利血药也,治滞下当调气,不当破气。当和血,不当利血。以生地、当归、白芍、黄芩、木香等数大剂饮之,三日而愈。(《四明医案》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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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病痢,即滞下之证,前医以“见滞通滞”之法,药用槟榔、大黄之属治疗,导致大便日逾百余次,且身发热,饮食不进,是过用破气利血药,脾胃损伤。高鼓峰认为不应当“见滞通滞”,而应当用调气和血为治痢之法,竟得奇效,三日而愈。
不 得 见 病 治 病
中医治病的特点就是不囿于病的表象,而是抓住病根,追根究底。只会常法,只会“见病治病”的医家,不能称为高手,只能算是粗工。此正如当代名老中医李可所言:“见病治病,不顾两本,妄用苦寒攻伐,医之罪也。”
吴餐霞室人,患妊娠胃口?胀,不思饮食,口渴,下利,面少精采,医以消导寒凉与之,病转甚而胎不安。予曰:此得于饮食后服凉水所致耳。投以大剂理中汤,数剂而愈。(《四明医案》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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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灭火,患者饮食后服凉水,损伤胃中阳气,故胃口?胀,不思饮食,下利;阳气不能蒸腾水液上行,故口渴,面少精采。高氏治之理中汤,以益胃中阳气。而见病治病的医家,则只知见胃口?胀,不思饮食,则用消导;见口渴、下利,则用寒凉。
纵观高鼓峰医案,其之所以治病多奇中,缘在其能不“见病治病”,而重视审病求因,务求病本,“木必有根,水必有源,而病亦有本,本者所以致病之根源也”。须了解的是,高鼓峰所反对的“见病治病”,实为见一症即是病,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病。临证时还需辨病与辨证结合,注重整体观,而不为一症所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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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对于出血证的治疗,多以见血止血为常法,如清代唐宗海《血证论》中说:“血之原委,不暇究治,惟以止血为第一要法。”
但也有医家,如明代的盛启东,就在《医家秘旨》中明确提出“见血休止血”的告诫。高鼓峰用医案说明,出血证,特别是妇女的产后恶露、月经崩漏等,不能见血止血,应当追究出血根源,如有瘀血留著,甚至可用活血法治之。
妇人产后恶露不尽,至六七日,鲜血奔注,发热口渴,胁痛狂叫,饮食不进,或用四物汤调理,或用山楂、青皮、延胡索、黄芩等行血药,卒无一效。予至,见诸医议论纷纭,无一确实。
细切其脉,洪大而数。予曰:此恶露未尽,留泊血海,凡新化之血,皆迷失故道,不去蓄利瘀,则以妄为常,曷以御之。遂以醋制大黄一两,生地黄一两,桃仁泥五钱,干漆三钱,浓煎饮之。
或曰:产后大虚,药毋过峻否?予曰:生者自生,去者自去,何虚之有。第急饮之,果熟寐竟夜。次早下黑血块数升,诸病如失矣。复用补中益气调理而安。(《四明医案》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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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奔注,说明出血量大,多数医家会考虑用见血止血之法,多采用苦寒收涩的止血药,然而有时效果并不显著。高鼓峰认为,出血如果一味止血,就会瘀血不去,新血不生,“不去蓄利瘀,则以妄为常,曷以御之”。此时用大黄、桃仁等止血,实合大禹疏浚治水之意,有因势利导,不止自止之妙。
不 得 见 汗 止 汗
出汗首先为人体的生理现象,如在天气炎热、穿衣过厚、饮用热汤、情绪激动、劳动奔走等情况下,出汗量增加,都属正常生理调节现象。而在感受表邪时,出汗又是驱邪外出的一个途径,外感病邪在表,需要发汗以解表。所以,临床上对于汗症的治疗,普通医生多采用止汗之法,而高鼓峰认为,不得见汗止汗,应当追究出汗根源,求因治本。
桐乡曹献扆室人,十一月病疟,发则头重腰痛,寒从背起,顷之壮热烙手,汗出不止。予曰:此太阳经疟也,用大青龙汤。
献扆曰:病来五六日,委顿甚矣,且病者禀素怯弱,又他医言有汗要无汗,带补为主,今汗如此,而子复用此药,恐不能当。予笑曰:第服此,其病自除。当晚汗犹未止,进一大剂即熟睡,次日不发,逾日以补中益气调理而痊。(《四明医案》案8)
按
本案原有“汗出不止”之症,故他医言“有汗要无汗”,即以“见汗止汗”之常法治疗,用补法收汗止汗。高鼓峰信守己见,不被“汗出不止”迷惑,坚持辨证求因,反而用含麻黄、桂枝发汗之药的大青龙汤治疗,邪去而安,即大获疗效。
不 得 见 热 清 热
自《素问·至真要大论篇》提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治则,“热者寒之”即成为治疗热性疾病的常法。直到金元时期,李杲提出内伤发热可用“甘温除热法”治疗,丰富了中医对热性疾病的治法。至元时朱丹溪又提出“滋阴降火法”治疗阴虚发热,清代王清任提出“活血化瘀法”治疗瘀血发热,弥补了《内经》的不足,使中医理论不断向前发展,“不得见热清热”也成为粗工与高手的区分线。
一妇患内伤症,值孕八个月,身体壮热,口渴,舌胎焦黑,医用寒凉治之。予曰:无论内伤,即麻黄桂枝症,也须先安胎,后攻邪。
今两手脉数大无伦,虚热盛极,乃复用寒凉,阳受阴逼,其能久乎。投以滋肾生肝饮,一剂热退,继用补中益气汤而愈。(《四明医案》案14)
按
身体壮热、口渴、舌苔焦黑,都是热证的表现,常法当是“热者寒之”,也是符合《黄帝内经》之旨。但高鼓峰诊断此症为内伤证,属内伤发热,所以当用补中益气汤治之。
但考虑证见壮热、口渴、舌苔焦黑、脉见数大无伦,是阳邪燔灼,脉已无阴。此时不能遽投参芪升补之剂,否则阳火愈旺,而阴愈受伤。故先以滋肾生肝饮甘温滋润以救阴,继用补中益气汤而愈。高氏不囿于经旨常法,坚持辨证求因,终以甘温之法退热证。
不 得 见 酸 制 酸
临床上有反酸、烧心的患者,容易陷入“胃酸过多”的误判之中,由此导致的滥用碱性药制酸,使胃炎患者即使有时症状减轻,病情却步步加重。
实际上,反酸并不能说明胃酸过多,通常为胃气上逆的表现。胃烧心感也极易被误判为胃酸过多,换个说法也许更为合适,即“胃酸反噬”。
杭人沈孟嘉妻,患吞酸膈痛屡年矣,肌肉枯削,几于绝粒。予诊之,六脉细数,此肝木乘脾土也。
先投六君子汤加炮姜,十余剂觉吞酸减半。继用补中益气汤加半夏、炮姜,十余剂而吞酸尽去,膈痛亦除矣,次用归脾汤倍加木香、炮姜,吞八味丸而愈。(《四明医案》案24)
按
中医认为,木曰曲直,曲直作酸,故凡酸症,悉属肝木,以酸为木气也。普通医生用“以酸制酸”为常法,通常会加以瓦楞子、海螵蛸之类制酸药,以致胃酸过于抑制,反至加重病情。高鼓峰从六脉细数中,看出此为肝木乘脾,用六君补中等剂,以培脾土,并加炮姜之辛,以制肝木之酸,复用归脾八味,补火生土,以善其后。
不 得 见 秘 通 秘
便秘为常见之病证,汉代张仲景对便秘的治疗,有承气汤的苦寒泻下、麻子仁丸的养阴润下、厚朴三物汤的理气通下以及蜜煎导诸法。
直至金元医家李东垣,指出治疗便秘不可妄用泻药,如《兰室秘藏·大便结燥门》谓:“大抵治病,不可一概用巴豆、牵牛之类下之,损其津液,燥结愈甚,复下复结,极则以至引导于下而不通,遂成不救。”高鼓峰医案更是用生死教训来说明“不得见秘通秘”。
范中行自省归石门,感冒风寒,又过于房劳,发热昏闷。医以为伤寒也,羌活、柴胡,投之不应;又以为阴症也,肉桂、木香,投之又不应。热且愈甚,饮食俱废,舌黑如炭,八日不便。
医正议下,予往诊之。脉细数而沉,因语之曰:阴亏甚矣,胃气将绝矣,非温和甘润之剂,弗能救也。急以左归及滋水清肝等药,重加参、芪服之。他医以为不大便,奈何议补?予曰:子以为承气症耶?误矣。
第服药自得便。至第四日果下黑矢升许,热退,舌亦红润,但尚未进食,病家犹以用补为嫌。予慰之曰:本内伤症,一补中益气疗之足矣。无奈粗工杂投,胃气转伤,不能即复,今以药补之,以稀粥调之,不过数日,自然知味,公等勿忧。
病家不信,另延一医,重用承气汤,服至二剂,不得便,病势反剧。无颜再恳予,往禾中延薛楚玉。楚玉至,病家叙述病情及用药次第。楚玉曰:既用熟地而便,效可知矣,何至举将收之功而弃之耶?今无能为矣。逾数日果殁。病家目楚玉为予党,究不之信。嗟夫!举天下学问之人,而尽目之为党,为彼之医,不亦难乎?(《四明医案》案10)
按
该案过程中,病人出现八日不便的症情,众医以“见秘通秘”之常法,商议以承气汤法治疗,高鼓峰则认为本为内伤症,应当用补中益气汤足以治疗。
无奈病人家属以补为嫌,而粗工之医,见便秘则以通便之法,乱投攻下之药,损伤胃气;加之病人家属毫无定见,患者又犯房劳,加重内伤,自就死地。该案以生死教训,说明了“见秘通秘”的危害。
不 得 见 滞 通 滞
痢疾是因外感时行疫毒,内伤饮食而致邪蕴肠腑,气血壅滞,传导失司,以腹痛腹泻,里急后重,排赤白脓血便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具有传染性的外感疾病。古代亦称“肠游”、“滞下”等,含有肠腑“闭滞不利”的意思,故常以祛邪导滞为常法,即“见滞通滞”之法。高鼓峰认为治滞下当调气不当破气,当和血不当利血,反对“见滞通滞”,可引为治痢之要旨。
石门镇朱殿臣,病痢,日逾百余次,身发热,饮食不进。殿臣以平日所用药示予,率皆槟榔、大黄之属。予曰:此破气利血药也,治滞下当调气,不当破气。当和血,不当利血。以生地、当归、白芍、黄芩、木香等数大剂饮之,三日而愈。(《四明医案》案12)
按
患者病痢,即滞下之证,前医以“见滞通滞”之法,药用槟榔、大黄之属治疗,导致大便日逾百余次,且身发热,饮食不进,是过用破气利血药,脾胃损伤。高鼓峰认为不应当“见滞通滞”,而应当用调气和血为治痢之法,竟得奇效,三日而愈。
不 得 见 病 治 病
中医治病的特点就是不囿于病的表象,而是抓住病根,追根究底。只会常法,只会“见病治病”的医家,不能称为高手,只能算是粗工。此正如当代名老中医李可所言:“见病治病,不顾两本,妄用苦寒攻伐,医之罪也。”
吴餐霞室人,患妊娠胃口?胀,不思饮食,口渴,下利,面少精采,医以消导寒凉与之,病转甚而胎不安。予曰:此得于饮食后服凉水所致耳。投以大剂理中汤,数剂而愈。(《四明医案》案7)
按
水能灭火,患者饮食后服凉水,损伤胃中阳气,故胃口?胀,不思饮食,下利;阳气不能蒸腾水液上行,故口渴,面少精采。高氏治之理中汤,以益胃中阳气。而见病治病的医家,则只知见胃口?胀,不思饮食,则用消导;见口渴、下利,则用寒凉。
纵观高鼓峰医案,其之所以治病多奇中,缘在其能不“见病治病”,而重视审病求因,务求病本,“木必有根,水必有源,而病亦有本,本者所以致病之根源也”。须了解的是,高鼓峰所反对的“见病治病”,实为见一症即是病,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病。临证时还需辨病与辨证结合,注重整体观,而不为一症所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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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未知 ( 编辑: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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