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蜂产品如何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39蜂疗网讯】
近年来,我国进口蜂蜜数量不断上升,为保障我国养蜂业的健康发展,最大限度降低引进蜂产品所带来的风险。笔者对蜂类疫病的种类、危害进行分析,对通过蜂产品传入国内的风险进行评估。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蜂类疫病的种类、危害主要是:
美洲幼虫腐臭病:由幼虫芽孢杆菌(Paenibacilus larvae subspecies larvae)引起的,是目前危害蜜蜂幼虫生长的主要细菌病,此病危害极大,具有极高的传染性,是一种全球性的、毁灭性的病害。目前该病在中国存在,并被农业部列为二类病,美洲幼虫腐臭病被归类为潜在危险。由于该病能引起蜜蜂大量死亡,所以不能排除该病在中国也会给蜜蜂带来严重影响。
欧洲蜂幼虫腐臭病:是由蜂房蜜蜂球菌(Melissococcus pluton)等引起蜜蜂幼虫的一种传染病,又名欧洲幼虫病。蜂群患病后不能正常繁殖和采蜜。该病世界各国均有发生,中国蜜蜂对该病抵抗力弱,疫情会更严重。一旦该病随进口产品传入中国,可能引起该病的流行,引发我国蜂群的毁灭。
小蜂螨(Tropilaelaps mites):不但可以造成幼虫大批死亡、腐烂变黑,而且还会造成蜂蛹和幼蜂的死亡。出房的幼蜂残缺不全,蜂群群势迅速削弱,甚至全群死亡。目前,受小蜂螨危害的国家和地区有菲律宾、缅甸、泰国、阿富汗、越南、巴基斯坦、印度、中国和香港地区。目前小蜂螨的危害性已引起各国养蜂业、研究人员、蜂农和有关立法机构的广泛关注。欧洲立法委员会已将小蜂螨定为高度威胁性的蜜蜂害螨,是必须向欧洲立法委员会申报的蜜蜂寄生虫。
狄斯瓦螨(Varroa destructor):主要分布于除澳大利亚和非洲局部地区以外的其他有蜜蜂生存的各大洲,是对世界各国养蜂业危害最大的蜜蜂寄生虫,狄斯瓦螨在我国虽有分布报道,但广泛分布于东方蜜蜂、西方蜜蜂上。在欧洲和北美洲地区每年有几百万群意大利蜜蜂被毁灭,间接导致数十亿美元的经济损失。目前,除澳大利亚、夏威夷和非洲的部分地区还没有发现狄斯瓦螨外,全世界只要有蜜蜂生存的地方就有狄斯瓦螨的存在。进口花粉存在一定的传入风险,所以花粉出口前应根据OIE规定采取严格的处理程序。
武氏蜂盾螨(Acarapiswoodi):武氏蜂盾螨又称“气管螨”,寄生在成年蜂的气管和气囊里,是一种世界性的蜜蜂寄生虫,20世纪初首先在英国被发现。1980年~1982 年曾导致美国北部蜂群大量死亡,损失率达 90%,传播广泛已无法彻底消灭。武氏蜂盾螨在我国尚未有分布报道,为防止该病传入,进口产品必须来自非疫区。
蜂巢小甲虫(Small hive beetle):起源于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1998年5月,在美国佛罗里达州首次被发现,随后传遍美国各州。蜂巢小甲虫早就在非洲很多国家存在。因此,如果蜂巢小甲虫随引进蜂产品进入我国,并扩散到蜜蜂巢内取食为害,将给我国养蜂业造成严重威胁。进口蜂产品必须来自蜂巢小甲虫非疫区。
在国内大举进口蜂产品的同时,也加大了蜂类疫病通过产品传入国内的风险。结合我国动植物疫病状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拟引进蜂产品进行风险分析,从市场准入、产地要求、进口检疫、实验室检测等关键环节,针对风险分析的结果,建议从产地管理、出口前检疫与出证、入境检疫等环节进行风险管理。
产品应来自没有OIE规定需要通报的蜂类疫病的国家或地区,或者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通过建立并运行有效的蜂产品疫病防控和药物残留监控体系,保证输华蜂产品有效消除传播蜂产品疫病的风险,并且在蜜蜂养殖过程中使用药物符合中国有关兽药使用的规定。输出国政府通过有效监管保证输华蜂产品不会造成蜂类疫病的传播、药物残留引起的食品安全风险。
输华蜂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为其提供原料的养蜂场应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在出口国官方注册登记及有效的监管之下。国家质检总局对输华蜂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卫生注册,并对输华蜂产品生产工艺进行备案和确认。必要时,可对输华蜂产品生产企业、养蜂场生产加工情况以及官方的监管情况进行回顾性检查。
输华蜂蜜、蜂王浆、蜂花粉产品应在报检时提供国外官方卫生证书。证书的证明内容有如下要求:
蜂蜜、蜂王浆:为生产本产品(蜂蜜/蜂王浆)提供原料的蜂场来自本国境内,并受到出口国主管部门有效监管。
本产品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在过去两年内,为本产品提供原料的蜜蜂养殖场半径 100公里范围内无蜂巢小甲虫、武氏蜂盾螨;半径20公里范围内无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小蜂螨、狄斯瓦螨等蜜蜂危害物。2.已通过10kGy的辐射或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同等功效的程序进行了处理。
出口蜂产品不带有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等病原菌。
注:要求产品通过下列检测方法进行疫病检测,结果均须为阴性。
本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编号:XXX,生产加工工艺得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简述生产加工工艺)。
本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合人类食用。
本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过程均在安全卫生条件下进行,不会对食品安全构成不良影响。
本产品是在生产国药物残留监控体系的有效监控下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残留的规定。
蜂花粉:为生产本产品(蜂花粉)提供原料的蜂场来自本国境内,并受到出口国主管部门有效监管。
在过去两年内,为本产品提供原料的蜜蜂养殖场半径100公里范围内无蜂巢小甲虫、武氏蜂盾螨;半径20公里范围内无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小蜂螨、狄斯瓦螨等蜜蜂危害物。
本产品不带有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蜂巢小甲虫、武氏蜂盾螨、小蜂螨、狄斯瓦螨等病原菌和寄生虫。
注:要求产品通过下列检测方法进行疫病检测,结果均须为阴性。
本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编号。
本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合人类食用。
本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过程均在安全卫生条件下进行,不会对食品安全构成不良影响。
本产品是在生产国药物残留监控体系的有效监控下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残留的规定。
凡声称为特殊品种蜂产品(如马努卡蜂蜜、巴西绿蜂胶等)及其特征物质含量的,应在官方证书中予以确认。除蜂蜜、蜂王浆、蜂花粉、蜂胶和蜂蜡之外的其他蜂产品,必须经中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后再提出准入申请。
入境时,对产品准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对出口国官方卫生证书进行验证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对进口蜂产品进行产品种类确认和感官检查;对进口产品进行采样检测,重点检测项目为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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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检验检疫 ( 编辑: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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